2010-11-2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27日宣布,我国近期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节能调度改革试点,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以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为前提,优先调度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对火电机组按照煤耗水平调度发电。
据发改委介绍,实行新的发电调度规则后,节能环保的高效机组利用率将明显提高,小型燃煤、燃油机组将难以上网发电。目前,全国小型机组总容量约为1.15亿千瓦,如全面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加上“十一五”期间关停高煤耗、高污染的5000万千瓦小机组,到2010年可一年节约9000万吨原煤,减排二氧化碳2.16亿吨、二氧化硫220万吨。
发改委认为,改革现行发电调度方式,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发改委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转了发改委、环保总局、电监会、能源办《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该办法首先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在全国推广。
我国现行发电调度是按照发电机组大致平均分配发电小时数的办法进行。这种做法在一定时期内调动了各地、各企业投资火电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电力工业快速发展,但也导致了高效环保的大火电机组发电能力无法充分发挥,高污染、高能耗的小火电机组却能多发电的情况。
发改委表示,实施节能发电调度是对我国现行发电调度制度的重大改革,“意味着高耗能高污染的发电机组能够获得的发电小时数将越来越少,客观上有利于低效小火电机组加快关停,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和布局”。
国务院要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试点,并做好与电力市场建设的衔接,积极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节能发电调度的各项措施,妥善解决小机组减发后的相关问题。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全面推行差别电量计划,做好实施节能发电调度的准备工作。